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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西安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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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住建局,西鹹新區住建局,各開發區住建管理部門,局相關處室,各建設、施工和監理企業:

爲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内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科學有序做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全市施工現場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住建局制定了《西安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月11日

(聯系人:王珺    聯系電話:89136152)

 

西安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試行)

1.總則

1.1 爲科學有序做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和住建部關于《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建辦質函﹝2020﹞489号),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西安市範圍内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1.3 各區、縣住建局,西鹹新區住建局,各開發區住建管理部門應在屬地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對施工現場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導,督促各參建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确保各項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執行到位。

2.防控體系建設

2.1 明确各參建單位疫情常态化防控主體責任

2.1.1 建設單位職責:建設單位是項目疫情常态化防控總牽頭單位和首要責任單位,負責與所屬社區、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建立常态化聯防機制;負責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指揮、協調和保障工作等;設置項目專(兼)職人員,負責檢查督促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第三方進場檢(監)測機構等單位落實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負責按照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要求,落實工程價款的調整及專項結算工作,做好因疫情造成的工期順延的保障措施。

2.1.2 施工總承包單位職責:施工總承包單位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項工作組織實施,編制疫情防控專項方案和應急預案,并按程序報監理(建設)單位審核;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專職崗位責任制;負責組織、籌備防疫物資,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計價工作。

2.1.3 監理單位職責:監理單位負責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疫情防控專項方案和應急預案,協助建設單位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項目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開展檢查并提出建議;負責項目監理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在監理規劃中增添疫情防控工作内容,單獨編制監理疫情防控工作實施細則;負責收集疫情防控期間施工單位因疫情防控産生的建設工程造價投入計價資料,向建設單位提供基礎資料,審核施工單位申報的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計價文件。

2.1.4 分包單位職責: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相關防控措施,積極配合總包單位做好施工現場人員管理,對處現的疫情防控異常情況應立即向施工總承包單位報告。

2.1.5 關鍵人員職責: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是本單位項目施工現場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各方應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聯系、密切配合,切實履行疫情防控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2.2 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機制: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結合項目實際,成立由建設單位牽頭、施工總承包單位具體實施、監理單位監督把關的施工現場疫情防控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健康檢測組、醫療保障組、消毒組、轉運組、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統一調度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3.人員管理

3.1 健康管理

3.1.1 依托“西安市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系統”等信息化手段,将人員實名身份信息與健康信息動态綁定,未實名綁定健康信息的勞務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在項目之間調配勞務人員之前應預驗健康信息、統一進行派遣,并按相關防疫規定組織人員有序入場。

3.1.2 各參建單位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對參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項目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對相關部門發布的新冠肺炎病例活動軌迹信息要及時對照排查,準确掌握人員健康和流動情況,如有軌迹重疊應第一時間向社區和相關部門報備,并配合做好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

3.2 人員進出

3.2.1 在施工現場入口設立檢測點,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行程碼)”和西安市“一碼通”(簡稱“兩碼”)查驗,核對人員身份和健康狀況。凡有發熱、幹咳等症狀的,應禁止其進入,并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置。

3.2.2 新入職人員、入境人員、中高風險地區經停史或旅居史人員及治愈出院患者等确需返回施工現場的重點人群,應在嚴格執行完項目屬地有關規定後,持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核實“兩碼”無異常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并做好14天的健康監測和7天的跟蹤随訪;對确診治愈出院患者要給予關心關愛,合理用工安排,盡量避免在人員密集場所、流動性強、交叉作業多等崗位,加強健康監(檢)測等工作。

3.2.3 外來人員如需臨時進入施工現場的,由項目部指定專人對接。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測體溫、核對人員身份及健康狀況等有關情況,核實無誤并登記後方可進入。

3.3 人員防護

3.3.1 各參建單位應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爲員工配發防護用品,并建立安全防護用品台賬。

3.3.2 在人員密集區、通風不良的場所或與他人小于1米距離接觸時要佩戴口罩。在公共場所工作的廚師、配菜員、保潔員等重點人群要佩戴口罩。

3.4 宣傳教育

3.4.1 通過海報、電子屏、宣傳欄、公告欄、專題講座、線上培訓、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方式,加強對施工現場人員防疫政策、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健康培訓,引導全員養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的衛生習慣,“少聚集、多通風、用公筷(勺)”的生活習慣和“用行程卡、掃場所碼、主動核酸檢測”的防疫習慣,着力提升從業人員的防範意識和防控能力。

3.4.2 持續加強施工現場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宣傳力度和正向引導,提升施工現場人員疫苗接種意願,确保人員“應接盡接,應接必接”,築牢群體免疫屏障。

3.4.3 宣傳教育應盡量選擇開闊、通風良好的場地,分批次進行,人員間隔不小于1米。

4.施工現場管理

4.1 施工現場準備

4.1.1 施工現場應采取不低于2.5米的硬質圍擋進行封閉式集中管理;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等區域應分離,圍擋、圍牆确保嚴密牢固,盡量實現人員在場内流動;施工現場應設置符合标準的隔離室和隔離區,現場不具備條件的,應按标準異地設置。

4.1.2 各參建單位要儲備适量的、符合國家及行業标準的口罩、防護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體溫檢測設備等防疫物資,建立防疫物資儲備台賬,确保施工現場和人員疫情常态化防控防護使用需求;施工現場人員應正确使用和存儲消毒液、消毒設備、酒精等防疫物資,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發火災。

4.1.3對于運送施工物資、生活用品等進出場車輛及随車人員,要查驗随車人員48小時内的核酸檢測、“兩碼”和體溫檢測,無異常狀況即可進入施工現場。裝、卸車過程中,相關人員應全程按要求佩戴口罩,司機盡量不要下車走動;裝、卸車結束後,司機及車輛立即離開施工現場,消毒防護組随即做好有關區域消殺處理。

4.2 施工組織

4.2.1 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等措施時應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專篇,提出優化施工作業,減少人員聚集和交叉作業等具體舉措。

4.2.2各參建單位要按照《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标準,加強項目質量管理,杜絕不合理工期施工,落實質量責任。要重點加強對樁基礎、混凝土等關鍵環節質量管理,切實保證工程質量。

4.2.3 對建築起重機械、深基坑、模闆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施工臨時用電設施、現場消防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安全狀況和現場防護情況加大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不留死角,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度。

4.3 施工區“三區兩控”管理

4.3.1 密閉空間施工區:包含地下室、管廊、封閉建築、施工機械駕駛室及操作室、坑口井洞等封閉空間和狹小空間區域。

4.3.2 半封閉施工區:半封閉主體結構、大空間結構、深基坑等半封閉空間區域。

4.3.3全室外露天施工區:通風良好、無封閉、全露天的施工區域。

4.3.4 嚴控施工作業人員規模。定期對密閉空間施工區、半封閉施工區進行消毒,采取小規模、分工種、分工序作業方式,将勞務工人按照工作班組、施工區域等進行劃分,以可控的規模(一般爲20人左右)形成班組單元,減少聚集人數,固化同班組成員,避免頻繁交接班,同時落實專人管理,明确各級責任。

4.3.5嚴控施工作業人員軌迹。實行派工單制度,确保班前專項教育交底人員不聚集,施工作業時人員安排應做到分組、分區、分散,做到“易切斷、可溯源”。

4.4 辦公區“三區三控”管理

4.4.1 人員密集型場所:包括會議室、多人辦公室等防疫風險相對偏高的區域。

4.4.2 半封閉辦公場所:包括獨立辦公室、走廊和門廳等半通風區域。

4.4.3 露天場所:包括室外露台、亭子、廣場等露天通風場所。

4.4.4 嚴控辦公人員規模。避免使用大會議室,通過室外或者視頻會議等方式減少聚集,多人辦公室通過彈性辦公減少人數;嚴格控制同一辦公場所人員數量,原則上每間辦公室不超過3人,間隔保持1米以上;嚴格控制會議頻次和規模,盡量減少室内會議和縮短會議時間,鼓勵進行線上會議。

4.4.5 嚴控疫情防控措施。辦公期間佩戴口罩,保持辦公環境清潔,每日對辦公區人員進行測溫并建檔,并對辦公區、會議室等重點區域進行不少于2次的預防性消毒和通風,接待外來人員雙方需佩戴口罩。

4.4.6 嚴控辦公人員活動軌迹。個人堅守自己崗位,嚴禁工作時間串崗或人員聚集,減少人員之間密切接觸,通過微信或視頻溝通和辦公,做好工作日志,方便追溯。

4.5 生活區“四區四控”管理

4.5.1 應急隔離區:應急隔離區是作爲臨時醫學觀察點,用于初測體溫≥37.3℃員工的體溫複測和待轉運人員停留點。疑似病例和确診病例要迅速到指定醫院救治,不能長時間停留在應急隔離區;應急隔離區要設在相對獨立、通風良好的區域,應急隔離區場所每天消毒應不少于三次。

4.5.2 日常生活區:日常生活區爲施工現場人員和結束觀察人員的居住區,生活區嚴格執行封閉管理要求,合理安排生活區的出入口,按要求做好體溫檢測和“兩碼”查驗。生活區宿舍設置可開啓窗戶、生活用品專櫃、垃圾桶等生活設施,環境衛生應保持良好。

4.5.3 工地食堂:工地食堂應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并嚴格執行衛生防疫規定。食品食材的采購應選擇正規渠道購買,建立采購物資台賬,确保可追溯;食品食材采購進場後,對食材、包裝進行必要的消殺措施;嚴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類生食,避免直接手觸肉禽類生鮮材料;嚴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動物、家禽家畜;食堂設置獨立的制作間、儲藏間,配備排風和冷藏設施,炊事人員健康證、培訓證等證件齊全并懸挂在明顯處。餐廳服務人員作業中必須統一佩戴手套、口罩。

4.5.4 工地廁所、垃圾站:工地廁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離應符合規定要求,對于核酸檢測陽性者、密切接觸者産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員使用過的防護用品等,應在當地疾病預防機構指導下進行處理,并在相關場所進行終末消殺;其他垃圾可作爲“其他相關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後按照“先消毒,雙套袋”要求處理,做到“日産日清”,保持環境清潔衛生。

4.5.5 嚴控應急隔離區域。隔離區應配備隔離人員正常生活基本設施,保證人員飲食、飲水安全,飲食采取集中配送,單獨用餐,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隔離間内應設置獨立的衛生間,配備淋浴設施,隔離區内産生的廢棄物需統一放置,經全面消毒後集中清運;應急隔離區消殺人員、送餐人員必須全面穿戴防護用品,避免與其他人員同吃同住。

4.5.6 嚴控生活區人員規模。生活區人員要以進場批次、進場時間、來源地、工作單位、專業分工、作業區域進行劃分,以工作班組、宿舍樓棟等爲基本單元,以可控的規模(一般爲20人左右)形成班組單元,落實專人管理,層層明确管理責任。在生活區設置體溫檢測點,并将體溫檢測情況建檔記錄,如發現異常及時上報;員工集體宿舍原則上每間不超過6人,人均不少于2平方米。

4.5.7 嚴控生活區人員活動軌迹。嚴格掌握班組單元的活動軌迹,确保住宿棟号區域相對獨立、就餐時段和就餐地點相對獨立,采取封閉生活、錯峰流動、分餐用餐的方式,減少人員聚集,排隊取餐人員的間距不小于1米,食堂就餐人員的間距不小于1米,避免“面對面”就餐和圍桌就餐。

4.5.8 嚴控生活區日常消殺。每日對生活區宿舍、食堂、廁所等重點區域進行不少于2次的預防性消毒。

5.應急管理

5.1 建立應急機制

5.1.1 項目部要堅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明确應急處置流程,适時開展桌面推演和現場應急演練,确保責任落實到人。

5.1.2 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對接屬地社區、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全面落實各項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5.2 應急處置措施

5.2.1 施工現場發生涉疫情況,應第一時間向屬地有關部門報告、第一時間啓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暫停施工并封鎖現場。并統計彙總近14天的出入人員(含已離職、離崗人員)名單。

5.2.2 按照應急預案和相關規定進行先期處置,安排涉疫人員至應急隔離區,與現場其他人員進行隔離,并安排專人負責屬地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防控專業人員的進場引導工作,保障急救通道暢通。

5.2.3 積極配合屬地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對現場進行全面消殺。

5.2.4 根據疫情傳播風險評估結果和風險人員協查管理情況,配合屬地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科學确定核酸檢測的人群範圍和頻次,有序組織開展核酸檢測,确保應檢盡檢;進行核酸檢測時,要加強現場組織管理,引導人員嚴格落實“一米線”、戴口罩等措施,有序開展、避免聚集、做好防護。

5.2.5 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及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有效應對突發情況,并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全面、準确向有關部門報送疫情防控信息。

6.監督管理

6.1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各區、縣住建局,西鹹新區住建局,各開發區住建管理部門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工作,建立疫情防控報告制度,對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間瞞報、漏報、遲報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措施不當造成施工現場疫情擴散傳播等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6.2 各區、縣住建局,西鹹新區住建局,各開發區住建管理部門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各參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和防控措施,加強對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的,責令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理。

6.3 各區、縣住建局,西鹹新區住建局,各開發區住建管理部門應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細化屬地施工現場疫情常态化防控具體措施,支持企業依法享受優惠政策,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對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