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建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标屬地監管的通知
2024-08-15
陝建管發〔2024〕10号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淩示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實施條例》和《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标投标市場規範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21号)等政策文件,爲進一步簡化流程,方便市場主體,原省廳負責的對中央駐陝和省屬單位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動監管業務,即日起由項目建設所在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已在省廳備案的項目,由省廳繼續實施完結。
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8月6日